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暴力袭击警察没打出轻微伤,也构成袭警罪吗?

2026-06-23 预计阅读 4 分钟 浏览 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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和警察起了冲突、动了手,但伤情鉴定结论是”未达轻微伤”。很多人觉得:既然连轻微伤都没构成,顶多算治安处罚,还能定罪?本文结合《中国法院2025年度案例·刑事案例一》中的一则典型案例解析袭警罪的入罪门槛——不要求轻微伤

一、典型案情

2022年10月,梁某甲驾驶货车与黄某在村道相遇后互不相让,群众报警。民警罗某、辅警黄某到场,劝导梁某甲把堵路的车开走。梁某甲不仅不听,还让路过的父亲梁某乙回家拿来汽油和镰刀,扬言把车烧掉。在民警依法处置过程中,二梁与民警对峙反抗,造成民警罗某受伤。

关键细节:经法医鉴定,罗某的损伤程度未达轻微伤

二梁被当场抓获,镰刀被依法扣押。检察院以袭警罪提起公诉。

二、争议焦点

民警的损伤程度未达轻微伤,二被告人的行为能否以袭警罪定罪处罚

三、法院裁判要点

法院认定二被告人均构成袭警罪,梁某甲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、梁某乙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。核心裁判要点如下:

1. 袭警罪不以造成轻微伤为构成要件

《刑法》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规定:”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”。法条文义明确——袭警罪的成立条件是”暴力袭击”行为本身,并未要求必须造成轻微伤、轻伤或任何特定程度的伤害后果。伤害结果只是量刑考量因素,不影响定罪。

2. 正在依法执行职务——警察行为的合法性是前提

民警接到110指令后着装佩戴警用装备到场处警,目的是维护道路通行秩序,行为合法合规。梁某甲辩解”民警没有劝导””是民警打人、自己是正当防卫”,但证人证言、梁某乙的供述、执法记录仪视频等多重证据互相印证,证明二梁确有暴力袭击行为、民警执法合法,正当防卫辩解不成立。

3. “暴力袭击”的含义:不限于造成伤害的打击

暴力袭击包括对民警身体的直接攻击,也包括为阻碍执法而进行的强力对抗。本案中,二梁在民警多次警告后仍拒绝配合、使用暴力反抗,已构成”暴力袭击”行为。

4. 共同犯罪、不分主从

二梁均积极参与实施犯罪,无明显主次之分,不区分主从犯,均按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。梁某乙因坦白、当庭认罪,依法从轻处罚。

四、刘正刚律师实务提示

这则案例澄清了一个常见误区:袭警罪的入罪门槛很低——不需要打出轻微伤,只要有”暴力袭击”行为就够。实践中不少当事人误以为”没打出伤就不算犯罪”,结果从一句口角升级为刑事案件,教训深刻。

对普通公民而言:

  • 面对警察执法,配合是唯一正确选择。不服执法、认为执法不当的,事后可投诉、复议、诉讼——但不能当场以暴力对抗,否则轻则妨害公务、重则袭警处罚;
  • 家属、亲友遇警察执法时,劝其配合而非”仗义出头”,避免一并涉嫌共同犯罪(本案父子双双入刑即为典型)。

对涉案人员及辩护律师而言:

  • 辩护时应关注警察执法行为本身是否”正在依法执行职务”——如果执法本身不合法(超出职权、违反法定程序等),暴力袭击的对象就不再是”依法执行职务”,可能影响定罪;
  • 伤害结果虽不影响定罪,但影响量刑:未达轻微伤可从轻、造成轻伤以上可从重;
  • 坦白、当庭认罪是从轻情节,应在辩护中充分运用。

五、常见问题解答(FAQ)

问:袭警罪一定要打出伤才构成吗?

答:不是。《刑法》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未要求造成轻微伤或轻伤。只要有”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”的行为即构成犯罪,伤害结果是量刑而非定罪要素。

问:我觉得警察执法不对,能反抗吗?

答:不能当场以暴力对抗。认为执法不当时,事后可向督察部门投诉、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。当场暴力对抗轻则妨害公务、重则袭警,还要承担刑事责任。

问:被警察执法时,家属能”帮忙出头”吗?

答:不能以暴力方式”帮忙”。劝家人配合、避免冲突升级才是正确做法。以暴力介入可能构成袭警罪的共犯,本案父子双双被判刑就是教训。

问:袭警罪和妨害公务罪有什么区别?

答:袭警罪是妨害公务罪的特殊类型,专门针对”暴力袭击人民警察”的情形。袭警罪的暴力程度要求高于一般妨害公务(仅针对人民警察),但都不以造成特定伤害结果为要件。暴力袭击辅警的,通常认定为妨害公务罪。


刘正刚律师,专注刑事辩护、暴力犯罪与妨害公务类案件。如您或家人在配合警察执法、袭警妨害公务等方面遇到法律问题,欢迎来电咨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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